太強烈刺激的色彩,易使人產生煩躁的感覺或影響人的心理健康,把握一些基本原則,家庭裝飾的用色并不難。以下是贏在威客網(wǎng)小編整理的新房家裝設計的各項權益概述。
第一章 咨詢環(huán)節(jié)客戶的權益
當您走進裝修公司進行家裝咨詢時,您就享有如下權益:
第一條 有權清楚裝飾服務程序
第二條 有權清楚裝飾服務價格
第三條 有權清楚設計師、施工監(jiān)理和施工隊伍
第四條 考查裝修現(xiàn)場或裝修樣板房。
第五條 考查家裝公司營業(yè)場所。
第六條 有權清楚裝飾材料的檔次和使用。
第七條 設計師為您上門量房
第八條 設計師出平面圖,至您滿意為止。
請注意,以上服務全部免費(上門量房另有約定除外)
第二章 設計環(huán)節(jié)客戶的權益
當您交納設計定金之后(裝修公司進駐設點的住宅小區(qū)或另有約定的,可免收設計押金),您就享有如下權益:
第九條 如果對設計師不滿意,可以提出更換。
第十條 涉及到油漆、防火板、乳膠漆等材料的顏色時,您有權要求設計師展示色卡。
第十一條 您在公司做預算,預算前,設計師必須兩次到施工現(xiàn)場復核尺寸,以確保圖紙與實際最大程度相符。
第三章預算環(huán)節(jié)客戶權益
在預算環(huán)節(jié)您享有如下權益:
第十二條 在五天內獲得預算方案的每一稿。
第十三條 當您對某項價格有疑義時,您有權要求設計師詳細解釋清楚。
第十四條 當裝飾工程的造價不符合您的心愿時,您有權要求設計師作出工程項目的調整。
第十五條 當您對預算中的材料不清楚時,您有權要求設計師出示樣品或考查材料市場、看工地。
第十六條 當您好對預算中的工藝不清楚時,您有權要求設計師出示工藝標準或看工地現(xiàn)場。
第十七條 當您對設計師服務不滿意時,您有權要求更換設計師。
第十八條 當兩種方法計算的價格不一致時,您有權要求造價就低不就高。
第十九條 為了保證預算的準確,您有權要求設計師到現(xiàn)場復合項目。
第二十條 您有權要求裝修公司提供“交鑰匙”的服務。
第四章 施工環(huán)節(jié)客戶的權益
當您簽訂施工合同后,您將享有如下權益:
(一)材料方面
第二十一條 當您工地上采購的材料與預算品牌、質量不一致時,您有權要求退貨。
第二十二條 采購材料時,您有權到建材市場全程跟蹤、監(jiān)督。
第二十三條 您有權對材料的數(shù)量進行再核算。
第二十四條 當材料使用與預算不相符時,您有權要求返工或調整預算。
第二十五條 當您采購的材料被損壞、被丟時,您有權要求賠償。
第二十六條 您有權要求公司員工協(xié)助您采購材料。
(二)施工質量方面
第二十七條 當您對施工隊一線員工工藝不滿意時,您有權要求調走該員工。
第二十八條 當您好對施工質量不滿意時,您有權要求返工。
第二十九條 您有權要求施工監(jiān)理、工程經(jīng)理對工藝及質量做出解釋,并祟有關書面資料。
第三十條 當隱蔽工程完成后,您好有權進行階段驗收,并保留對質量的追訴權。
第三十一條 當結構工程完成后,您有權進行階段驗收,并保留對質量的追訴權。
第三十二條 當飾面工程完成后,您有權進行階段驗收,并保留對質量的追訴權。
第三十三條 您有權要求施工監(jiān)理繪制好水路、電路改造圖。
(三)設計方面
第三十四條 當您對設計不滿意時,您有權要求設計師到現(xiàn)場溝通,并決定是否重新設計。
第三十五條 當您對已經(jīng)動工的認定項目設計不滿意時,您有權要求返工,您只需交納材料與工資成本費用。
第三十六條 您有權要求設計師帶您購買材料和家具配飾用品。
(四)管理方面
第三十七條 當您對設計師、預算員、施工監(jiān)理不滿意時,有權要求公司另派其他人選。
第三十八條 當您覺得權益受到損害時,您有權確認排除損害后才交納款項。
第三十九條 當您發(fā)現(xiàn)施工隊用電燒水、取暖,您有權要求電費由施工隊負責。
第四十條 當您發(fā)現(xiàn)工地工序顛倒、衛(wèi)生不良、材料亂放時,您有權要求整改。
第四十一條 當您發(fā)現(xiàn)可能不能如期完工時,您有權要求加快施工進度。
第五章 售后環(huán)節(jié)客戶的權益
當裝飾工程驗收合格,您交納裝飾尾款后,您就享有如下權益:
第四十二條 裝修公司向您出具免費保修兩年的文件。
第四十三條 當您需要維修時,你有權要求維修人員小時內到達現(xiàn)場,水電馬上開始維修,其它項目在7天內按約定時間維修好。
第四十四條 因裝修公司的材料或施工質量問題造成的保修期內的維修,費用全部由裝修公司負責。
第四十五條 您有權要求裝修公司為您的裝修工程終身維護,只需交納成本費。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如果您的權益受損,或者得不到滿意的服務與質量,請您直接向裝修公司、消費者協(xié)會或裝飾協(xié)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