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優(yōu)先權的書面申明是商標注冊申請過程中的重要文件,用于聲明申請人對其商標注冊在申請日期上享有的優(yōu)先權。以下是如何撰寫商標注冊優(yōu)先權書面申明的詳細步驟和注意事項:
一、基本格式與填寫要求
1. 標題:明確標注為“商標注冊優(yōu)先權書面申明”。
2. 填寫項目:
* 初次申請國:填寫商標最初申請注冊的國家或地區(qū)名稱,應使用中文全稱,避免使用國別英文縮寫。對于香港、臺灣地區(qū),應使用“中國香港”、“中國臺灣”的表述。
* 申請日期:按照“×年×月×日”的格式填寫商標初次申請的日期。
* 申請?zhí)枺禾顚懮虡顺醮紊暾垥r的申請?zhí)枴?/p>
3. 語言要求:所有填寫內容應使用中文,確保清晰、準確。
二、內容要求
1. 明確聲明優(yōu)先權:在申明中明確表述申請人對其商標在初次申請國所享有的優(yōu)先權,并指出該優(yōu)先權是基于何種國際條約或雙邊協(xié)議(如《巴黎公約》)而獲得的。
2. 提供初步申請副本:申請人應提交商標初次申請的副本,該副本應包含商標圖樣、申請日期、申請?zhí)?、申請類別及商品/服務等信息,并需翻譯為中文。若初次申請國未加入《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xié)定》,則應在翻譯時加以說明,以確保分類的一致性。
3. 說明優(yōu)先權理由:在申明中簡要說明申請人享有優(yōu)先權的理由,如基于國際間的商標保護協(xié)定或雙邊協(xié)議等。
三、注意事項
1. 避免蓋章錯誤:一些代理機構習慣在申請書上加蓋“優(yōu)先權”字樣章戳作為提示,但此章不應與商標局優(yōu)先權確權章相同或相似,也不應蓋在書面聲明填寫項目處。
2. 提交證明文件:申請人應提交由原申請國商標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證明其初次申請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該證明文件應注明初次申請日期及申請?zhí)?,并需翻譯為中文。
3. 注意期限:申請人應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同時或之后三個月內提交優(yōu)先權書面申明及所需證明文件。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未要求優(yōu)先權。
四、范例
以下是一個簡化的商標注冊優(yōu)先權書面申明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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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注冊優(yōu)先權書面申明
申請人:(申請人名稱)
本人/本公司就上述商標在(初次申請國)于(申請日期)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申請?zhí)枺篨XXX),根據《巴黎公約》及相關國際條約的規(guī)定,特此聲明享有優(yōu)先權。
現(xiàn)提交初次申請副本及由原申請國商標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證明本人/本公司初次申請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該副本已翻譯為中文,并包含商標圖樣、申請日期、申請?zhí)?、申請類別及商品/服務等信息。
特此聲明。
申請人:(簽字/蓋章)
日期:(填寫日期)
```
請注意,以上范例僅供參考,具體申明內容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在撰寫商標注冊優(yōu)先權書面申明時,務必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優(yōu)先權申請失敗。